全体会员企业:
根据《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公示活动的通知》和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》,为进一步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,推动“守合同 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的深入开展,促进我区市政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协会倡议全体会员企业积极参与“守合同 重信用”公示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申请参加2013年度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领取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一年;
(二)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;
(三)能全面、实际地履行合同,除不可抗力、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,合同履约率达100%;
(四)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;
(五)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、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公示。
二、申请材料
(一)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》;
(二)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(三)加盖公章的企业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;
(四)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,需提交上一年度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》复印件;
(五)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,2014年3月15日截止。申请公示的企业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:www.gdgs.gov.cn。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守重公示系统”),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,并下载打印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提交相关的书式材料。参加连续年度公示申请的企业需附上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》复印件(“网上申请操作指南”见“守重公示系统-最新消息”)。
(二)2014年6月1日省局将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“守重公示系统”上统一公示。
(三)通过年度公示的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本企业上半年的合同签约履约数据录入“守重公示系统”;逾期未录入数据的,取消次年度参加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公示活动申请资格。
(四)被评为“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”的政府相关部门优惠措施请登录http://app.gdgs.gov.cn:8888/aicccps/查阅。
请计划参与“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”公示活动的企业认真阅读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》,尽快网上填报资料,并打印递交协会审核、推荐,联系方式:22801555、22800303。
佛山市顺德区市政建设工程协会
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