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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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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》新要求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-01-06     浏览次数:1167

各会员企业:

根据《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佛人社[2015]261号)、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、顺德区财政局《关于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有关事项的通告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精神,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顺德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实行新要求:

1.应提交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凭证(顺德区地税局缴费咨询电话:12366转2);
    2.应填写《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表》(见附件);
    3.工业建设项目按要求提交职业病预评价报告的受理函(从2016年2月1日起执行)。

具体请各会员企业认真阅读相关文件,按照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》办事指南要求执行。

办事指南链接:http://www.shunde.gov.cn/sdpubgov/fwzn/?id=13084&Tab=0

协会咨询电话:22801555、22800303   QQ:2668296764

 

附件下载:

1、办理施工许可证填写内容:《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表》

2、《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佛人社[2015]261号)

3、《关于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有关事项的通告》

4、《办理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指南》

5、《佛山市建设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》

6、《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

 

佛山市顺德区市政建设工程协会

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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